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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途径有哪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13

  发生工伤除了可以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外,还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但现实是很多用人单位会找各种借口不给工伤职工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该怎么办呢?职工工伤索赔途径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工伤索赔途径有哪些

  1、双方协商。劳动者因工负伤、致残、致死后,单位或者劳动者应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2、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协商不了,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3、民事诉讼程序。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发生工伤事故如何向劳动部门报告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有广义、狭义之分。在狭义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除此之外,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职业病。

  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到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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